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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险实名,大连明日抢先起步

    信息发布者:Wukuaishicun
    2019-05-31 14:40:55    来源:大连新闻网   转载

    6月1日起,大连地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即投保人须使用自己的金融账户支付车险保费,确保投保人客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简单说就是,谁的车,谁来买车险,谁缴费,投保人=付款人=车主。消费者购买车险价格与保费支付方式无关,不会因为实施“投保人实名缴费”而增加。

      具体来说,消费者为个人名下的私家车投保时,可以使用银联卡、微信、支付宝(以各保险公司实际开通支付方式为准)等方式缴纳保费,使用银联卡及第三方支付的,应确保使用本人账户。确需使用现金、个人网银转账缴费的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积极引导消费者到财产保险公司自有营业场所进行销售过程录音录像。企事业单位为单位车辆投保的,应使用企业账户或银行票据方式缴纳保费。

      据悉,此项工作已在河南、江苏、深圳、广西、广东、海南、新疆、甘肃、山东等地实施,财产保险公司在收取车险保费时须核对投保人付款账户信息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车主信息一致,同时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时将通过向投保人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家庭自用车客户电话真实性进行验证。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及个人违反规定以各种形式垫付应由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

      需要强调的是,保险公司在进行账户验证时,遵循“责任明确、授权合理、流程规范、管理和技术相结合”原则,未经客户同意,不会将实名信息提供给保险交易活动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另外,实名制已成为多个行业的规范性要求,我国银行、证券行业分别于2000年、2006年相继实施实名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发布了《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保险业实名缴费进程。对于消费者而言,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制度保护了车险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如实履行保险产品说明义务,有利于保险消费者自主选择车险产品和服务。另外从社会经济安全、防范金融市场风险角度,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制度也将有利于保险业打击洗钱、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确保“投保人实名缴费”工作顺利开展,让消费者便捷高效地购买车险,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您,在投保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或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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