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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史上最严”禁止有偿补课令

    信息发布者:Wukuaishicun
    2017-03-07 11:34:40    来源:大连日报   转载

    市教育局昨日出台“史上最严”禁止有偿补课令,“八严禁”剑指中小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当前人民群众对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反映强烈。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末,在全市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针对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整治重点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地址以外开展培训活动。针对教师的整治重点包括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在责任追究方面,发现学校(培训机构)出现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综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等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经核实情况属实的,除全部清退学生的缴费外,还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处理;在行政上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教师是党员的,还将依据党纪规定予以处理。对教师因有偿补课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党政领导,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理。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通过组织学生座谈、问卷调查、与家长沟通等方式了解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问题,各单位及个人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各地区要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多的地区和学校将重点督查。

        同时,市教育局公布了受理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84649400,高中教育处84649503,人事处84603621,监察室84649456,信访室84630839。各区均设立举报电话,详见大连日报官方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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